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,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,侵蚀*的执*根基。很多人以为“扫黑除恶”很远,但其实就在身边。
以下这些情形一定要小心,不要成了黑恶势力的帮凶,成为打击的重点对象。
某人是一个农民,但这个人有一个当村支书的“铁哥们”、“把兄弟”,在村里可以一手遮天、说一不二,是个名副其实的“村霸“,通过组织拉票贿选还帮这个人当上了村干部,之后开始垄断村里各种资源,啃食村民利益,霸占或低价转让村集体资产攫取利益,干一些违法乱纪的勾当。好了,这些人就是“扫黑除恶”的重点对象。
某人是一名打工者,在一家大型游戏厅或者电玩城工作,实际上就是一个披着合法外衣的赌博黑窝点,所谓的游戏机就是赌博机,各种赌博游戏应有尽有,这个人的老板很牛,十足黑老大的范儿,雇了一帮小弟看场子,“站岗放哨”、“维护秩序”,这个人就是其中之一,那么这种行为就涉嫌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。
某人在一家矿业公司上班,是一位部门经理,负责组织生产,这个人的老板更厉害,什么“优秀企业家”等光环罩身,但背地里却网罗一帮地痞流氓,这个人就是其中之一,用猎枪、铁棍和炸药开道,暴力抢夺矿井,是威震一方的“矿霸”, 没有资质私挖滥采。扫黑除恶时,这个人也会成为“非法采矿罪”的犯罪嫌疑人之一。
某人是一名导游,但导游并不是这个人工作的主要目的,他的另一项工作就是通过带游客“赶场购物”、“强迫交易”来赚取钱财,当然这肯定会遇到不识趣、不听话甚至对抗的游客,但这并不难,因为这个人的后面有“江湖“大哥”撑腰,当然卖货的也不是善茬,不识趣的就恐吓,不听话的就关小黑屋,对抗的就直接打趴下。这个人就是所谓的黑导游,是扫黑除恶的重点打击对象!
某人是一名嫉恶如仇的“愤青”,整天对社会不满,对*失望,觉得世界太黑暗,却没有什么发泄渠道。有一天,这个人在网上认识了一位“高人”,自称是民间正义人士,与他志同道合,于是编造一些虚假灾情、警情和恐怖信息,甚至抹黑*和*的视频、言论等,让这个人通过各种网络渠道传播。实际上,这个人已经被境外“高大上”的反华黑恶势力所利用。
某人是一名无业游民,突然有一天,他遇到一个“大哥”,对他特别好,带他吃香喝辣,出入娱乐场所,还给他安排了一份工作,不仅包吃包住,报酬还特别高,就是让这个人把一包东西藏在身体里运到其他地方甚至出国。其实这位“大哥”就是一个“黑毒贩”,而这个人的工作就是运毒马仔,依律将要判处死刑。
某人在一家“小贷”公司工作,这个人也知道它就是一个放高利贷的,既然是高利贷,自然就有人还不起钱,这个人为了替老板“分忧”,通过恐吓、堵门、殴打、拘禁、侮辱等方式逼迫欠债者还钱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这个人也是重点打击对象。
某人在一家“会所”、“浴池”或者“KTV”工作,表面上只是一个服务员,虽不体面但听起来也算一份正经工作。然而,这个人的老板就厉害了,黑白两道通吃,胆子也大,表面合法经营,但内藏“黄赌毒”,甚至还干着逼良为娼的勾当,虽然这个人不恶,但是对老板的指示也是言听计从,这样他就成了犯罪的帮凶。
某人在一家房产开发公司打工,待遇不错,然而,征地拆迁哪有那么顺利的,遇到几个“钉子户”是在所难免的,不过这个人的老板就厉害了,手下都是蛮横跋扈的地痞无赖,这个人天天跟着这伙人对“钉子户”威胁恐吓、掐电断水、破坏滋扰、砸玻璃喷油漆,最后还暴力强拆。这就是典型的跟黑恶势力挂上钩了。
某人是一位自认遭遇不公、利益受损的上访户,长期以来问题得不到解决,正好有个与他“同病相怜”的人,要拉他入伙抱团“取暖”,煽动群众上街游行示威、喊口号、拉条幅、围堵*机关、扰乱公共秩序,这个人认为人多力量大利于解决问题,所以也乐此不疲,谁知这是一伙搞*治阴谋的黑恶势力团伙,这个人就成为被利用对象。
某人平时游手好闲无所事事,一天有一个“哥们”给这个人提供了一份好差事,不用卖苦力,也不用动脑筋,在“哥们”控制买断的菜市场、夜市、早市,向小摊小贩收管理费,实际上就是“保护费”,欺行霸市、嚣张跋扈,遇到不服管理、少交钱或不交钱的小贩,就骂骂咧咧,闹僵了就掀摊子,甚至拳脚相加,小摊贩们寄人篱下,也只能敢怒不敢言!那么,这些人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号——“市霸”。
某人是一个基层公务员,这个人以为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永远都不会跟他挂上边。然而,“保护伞”听起来好像“高大上”,实际上并不分层级,只要拿了人家好处,在管理职责内,对一些欺压百姓、横行霸道的行为视而不见、包庇纵容、违法不纠、执法不严、有案不立、有案不查,那么这个人就成了地道的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。